您刷医保卡买过牙膏、纸巾等日用品吗?
是否曾因“住院超15天需自费”被迫辗转多家医院?
这些困扰参保人的“潜规则”,竟是披着常识外衣的误解。
针对医保的5个误解
一起来看看吧
误区1 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需要另外缴费?
不是。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不需要单独缴费,包含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内。
误区2 医保限制患者住院天数?
不是。国家医保局从未出台“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之类的限制性规定,对少数医疗机构将医保支付标准的“均值”变“限额”、以“医保额度到了”的理由强行要求患者出院、转院或自费住院的情况,欢迎群众向当地医保部门反映,医保部门将严格按照医保定点协议对医疗机构进行处理。
误区3 在定点零售药店可刷医保个人账户,购买食品、化妆品等生活用品?
不可以。办理家庭共济后,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费用以及家庭成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
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误区4 所有的医药费用,都能列入医保报销范围?
不是。医药费用报销严格执行三大目录,即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
其中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分甲乙类,甲类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支付比例报销,乙类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支付比例报销;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不区分甲乙类。
符合规定情况下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所产生的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予以报销。
误区5 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后,必须回参保地报销?
不是。参保人办理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备案地联网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无需回到参保地手工报销。
原标题:医保五大误区,你了解多少?
来源 | 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编辑 | 崔秀娟 刘新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