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丁玲)1月15日,记者从郑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郑州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郑州中医药事业正式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轨道,为郑州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打造中医药强市筑牢制度根基。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东说,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郑州2024年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条例》将相关决策部署转化为法规制度,为试验区建设、中医药强市打造及郑州岐黄文化品牌培育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同时,《条例》的出台回应了群众高品质健康生活需求。当前郑州常住人口突破1300万,老龄化率持续攀升,群众对“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需求日益增长。《条例》聚焦中医药资源布局不均衡、基层服务能力不足、产业集中度不高、特色人才短缺等痛点堵点,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中医药服务。此外,《条例》也是推动郑州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将以法治方式打通中医药种植、研发、生产、流通、文化、旅游全链条,助力打造规模化中医药产业集群。
为保障《条例》有效实施,郑州明确多项落实举措。抓紧制定配套措施,针对《条例》中关于中医药发展工作体制机制、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产业扶持、人才培养、科研支持、文化传承传播等方面的规定,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加快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确保《条例》可操作、可执行。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条例》实施涉及发展改革、财政、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文化广电和旅游等多个部门,市政府将加强协调,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政策合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强化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履行监督职能,通过执法检查等形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确保《条例》行得通、真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