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特殊商品,药品的流通环节受到严格监管。但在现实中,“职业收药人”却有办法将药物驶离正常轨道,他们通过“高价回收”的手段,诱导参保人将药品集中起来,再加价进行二次销售,形成“回流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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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流药”骗保案曝光!有人用105张医保卡“进货”
在个别医院、药店附近,常常会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手持“收药”牌子,用眼睛扫视着每一个行人,等待着合适的人“上钩”……
遇到这种人,建议不要搭理,因为他们很可能是“职业收药人”。职业收药人主要通过倒买倒卖药品谋取不当利益。
据央视新闻报道,上海浦东警方近日成功捣毁了一个利用医保超额配药,实现非法牟利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8名,查获涉案药品1万余盒,涉案医保卡105张。
据悉,犯罪团队的主要成员王某、陈某,通过指使他人利用医保卡在定点医院、定点药店超额配药。他们以低价回收药品,最后再加价将药品转售出去。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于碧波表示,如果药品的市场价是100元/盒,医保报销后为20元/盒,药贩以低价从患者手中购入药品后,会以40元-50元的价格转卖至各地。这种从医保机构开出,最终转卖到零售市场上的药品,被称为“回流药”。
◎ 图:39深呼吸摄
近年来,我国医保目录内药品范围逐渐扩展,医保报销水平也不断提高,部分地区的慢性病患者门诊费用报销幅度可达90%以上,药品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这本是一项造福人民的良好政策,却引来了不法分子的利用。
类似的案件早已在全国各地发生。2023年9月,福州市鼓楼区侦破了一起医保诈骗案,犯罪分子通过在路边举“高价收药”牌子,吸引参保人利用医保卡虚假开药,在低价收购后又高价卖给收药机构,销售额达155余万元。
今年1月,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揭露了云南“回流药”的骗保黑幕,药贩子教唆持有医保卡的人到多家医院开药,再层层转卖至外省。据了解,警方查处时,涉案金额高达2亿元!
◎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曝光“回流药”黑幕。/图:网络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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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流药”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通过曝光的案件可知,“回流药”与医保有着某种相伴相生的关系,只要医保统筹与个人自费存在差异,就会有人为了利益而践踏法律。
以往,药贩子因没有医保卡只能被动地等待药品上门,但现在,他们已不满足于这种缓慢的运营方式,而是主动出击,打着“兼职赚钱”“免费体验”“有偿借用”等幌子将医保卡骗到手中,然后前往医院或药店“进货”,积少成多再集中转售套现。
药贩子的骗取对象,往往是那些患有慢性病(如心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的老年人,特别是对医保认知有偏差、倾向于追求蝇头小利的老人,他们更容易被发展为“下线”,加入到药贩子的药品供应网络中,成为不法行为的一环。
他们的“产品”,主要是一些慢性病用药,如拜唐苹、拜新同、立普妥、波依定等,由于这些药物价格高、用量大,且长期被患者使用,有着巨大的市场利益,因此频繁成为药贩子觊觎的目标。
◎ 图:全景视觉
除了利用医保套现外,药贩子的药源还非常广泛,他们可能会盯上积压库存的滞销药、家里的过期药,以及医疗研究机构多余的试验用药等。此外,如果有医护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从患者处截流药物,也会成为药贩子获取药品的另一重要渠道。
而通过多种方式收购进来的“回流药”,主要有两条销售途径,第一条途径是农村偏远地区或监管力度较弱的地方小药店,甚至超市、胡同小店也会成为他们的销售渠道。
另一条途径就是线上平台,曾有行业人士跟媒体爆料称,在电商平台上,如果药品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的30%就要警惕是否有问题。
2020年,黑龙江牡丹江公安局侦破了一起非法经营药品案,药贩子将“回流药”销售给无药品经营资格的中间商,而中间商则伪装成正规的医药销售公司,通过微信、网络等方式将药品推销给全国各省市的零售店。
据报道,仅黑龙江省就有3000余家中小型药店与中间商保持长期药品往来关系。
◎ 图:全景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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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回流药”沦为“夺命药”
对于缺乏医保基金支持、经济拮据的慢性病患者而言,购买“回流药”能在一定程度上为他们省下部分费用。然而,“回流药”潜藏着诸多风险,患者若盲目购买,极有可能会因此付出巨大的健康代价。
正规药品的运营流程是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然后销往医疗机构,最后到达患者手中,一旦偏离这个轨道,药物的安全问题都难以保障。
很多药物对于储运环境有着严格的规定,部分药物明确要求避光、避湿存放,甚至需借助冷链运输手段以确保品质稳定。但从有关部门的调查来看,在回收再销售的过程中,药贩子出于成本考虑,并不会根据药品存放要求采取相应的储存措施,有的人甚至使用蛇皮袋对药品进行简单打包,导致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挤压、损坏。
比储存不当更可怕的是,药贩子会将临期或过期药品从原包装中拆出,再将其装入新药盒中出售,或者张冠李戴,将假药放进真药盒里……如此不择手段,轻则耽误治疗,重则危及性命!
◎ 未开封的胰岛素建议在2-8℃的环境温度中保存。/图:全景视觉
此外,参保人长期多开、虚开药品,不仅导致真正需要的患者买不到药,而且还造成了国家医保基金的大量流失,损害医保制度的可持续性,令国民无法获得充分的医疗保障。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并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案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而锒铛入狱!
除了涉及诈骗罪外,医保骗保犯罪还可能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贪污罪等多个常见罪名,犯罪主体包括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等。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图: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截图
因此,作为受到医保基金支持的个体,不要因贪图小利而成为药贩子的帮凶,否则将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在日常生活中,为了保护自己与家人,应尽可能识别“回流药”,对于价格过低、无法提供购药小票的药品,需提高警惕。特别是那些明明是医保目录内、却不能参与医保刷卡结算的药品,更要留个心眼。
而对于家里的过期药品,可以将其投放至正规医院和药店的“药品回收箱”,一般会有正规途径对它们进行处理、销毁。平时买药最好不必囤积过多,若发现类似欺诈骗保行为,应及时向当地医保部门举报。
作者|杨美云
排版|深深
封面&首图|全景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