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品|搜狐健康
作者|袁月
编辑|吴施楠
药品首发价格正成为创新药“国谈”的前置核心依据。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6〕9号,以下简称,9号文),这一顶层文件标志着我国药品价格治理正式从政府主导、控费优先,转向市场主导、价值优先,医保谈判全面迈入精细化2.0时代。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金春林研究员在5月19日,由动脉网主办搜狐健康媒体支持的“未来医疗医药100强大会”设立“从临床到市场,从估值到价值——创新药价值实现‘最后一公里’攻坚论坛”上深度解读指出,新政打通药品研发、定价、支付、流通、使用全生命周期,重构创新药价值叙事与证据体系,将从定价规则、谈判逻辑、产业生态层面,深刻改写国内医药产业竞争格局。
顶层设计变革:从单点控费,转向全周期价值治理
过去多年,我国药品价格治理以集采降价、医保控费为核心抓手,以刚性价格压缩换取药品可及性提升。9号文完成底层逻辑重构,首次建立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市场为主导、多元主体协同的价格形成机制,按照创新—成熟—标准化三阶段,对药品全生命周期实行分类施策、精准定价。
从前期研发、上市前注册、上市后首发定价,到医保准入、集采续约、零售流通直至退市,新政针对不同阶段设置差异化治理路径:高水平创新药享受上市定价保护期,改良型新药严控“微创新”溢价,通用名药推动合理价格梯度,真正落地“创新有价、优质优价、普药平价”。
在市场化定价、制度化监管、数字化治理三重变革下,药品支付体系迎来重大扩容。新政整合医保、商保、慈善、专项基金等多层次支付渠道,首次在国家级文件中将商业保险置于核心地位,通过落地商保创新药目录,为高价、高临床价值创新药开辟全新支付赛道;同时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药品价格登记系统,为国产创新药出海提供权威定价依据,打通国际市场定价壁垒,实现国内国际价格体系双向接轨。
定价规则重塑:企业自评+价值分层,创新药迎来定价自主权
9号文最核心的突破,是全面放开新上市药品首发定价自主权,正式实行企业自评制度,药企可综合临床价值、市场供求、竞争格局、社会承受力等因素自主定价,打破过往行政定价束缚。新政通过企业自评表,围绕药学创新、临床价值、循证证据三大维度量化打分,将新药划分为三大类,精准释放差异化价格信号:
·高水平创新药:针对新机制、新化合物、新适应症等真创新,支持上市初期匹配高投入、高风险的定价,享受政策红利;
·改良型新药:严格约束单纯剂型优化、给药便利化等“微创新”溢价,价格必须与明确的临床获益终点挂钩,倒逼企业聚焦患者核心疾病获益;
·通用名药:首次淡化原研药、仿制药的身份概念,引导参照同类品种合理定价,推动参比制剂、仿制药实现价格梯度均衡。
金春林指出,企业自评表成为定价核心标尺,评分高低直接决定定价自由度:高分创新药可自主掌握价格,中等评分药品费用对标对照药,低分药品定价不得高于国际均价。这一机制从源头杜绝伪创新、内卷式改良,倒逼药企回归临床价值本质。
医保谈判2.0:价值评估升级,证据体系决定谈判成败
伴随9号文落地,医保谈判告别单纯价格博弈,正式进入价值叙事+证据支撑的2.0时代,谈判逻辑从“单纯砍价”转向“综合价值评估”。结合国家医保局连续8年常态化目录调整经验,新政进一步完善谈判全流程,实现基本医保目录与商保创新药目录同步推进。
在综合评审环节,医保部门采用安全性、有效性、创新性、公平性、经济性五维价值评估,通过“突破、改进、相当、不及”四分类模型,对药品临床价值精准画像。其中,参照药选择、药物经济学评价、真实世界数据,成为决定谈判成败的三大核心变量。
参照药的遴选直接左右谈判底价,对于无同类可比药、多适应症差异化、突破性疗法药品,参照药选择成为博弈关键;药物经济学评价通过成本?效果分析、医保三年期预算影响测算,成为价格测算核心基准;而真实世界数据,正在成为破解儿童药、罕见病药、肿瘤药定价难题的关键工具。
金春林表示,儿童、肿瘤等领域药品,普遍存在目标人群不确定、日剂量波动大、用药时长不固定等问题,传统临床试验数据存在局限。依托电子病历、患者调研形成的真实世界证据,能够有效弥补证据短板,减少专家评审偏差,让定价更贴合临床实际。
从国谈流程来看,企业需经历两轮报价、多轮磋商,最终价格不得高于医保预期支付标准,谈判全程实现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
集采与挂网精细化,全渠道规范流通格局成型
9号文同步完善集采、挂网价格管理机制,推动价格治理体系精细化落地。对于供应充足、上市多年的药品,集采坚持质量优先、量价挂钩,通过企业自主报价、公平竞争形成合理价格;针对独家品种、儿童药、罕见病药,实行差异化续约规则,保障创新药企研发积极性。医保支付标准与集采中标价格政策协同,以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基准。
在挂网流通环节,省级医药采购平台实现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新上市药品按首发价格挂网,谈判药品按协议价格挂网;公立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线上渠道价格联动比价,打通线上线下价格监管闭环,实现全渠道价格透明化。
产业深远影响:短期提振创新信心,长期倒逼产业升级
新政落地,对医药产业形成全方位利好,影响贯穿短期、中期、长期三个维度。
短期来看,创新药企获得更大定价自主权,研发回报预期稳定,资本市场信心提振,药企研发投入意愿显著提升;中期来看,低水平改良、同质化内卷的药企加速出清,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国产创新药占比向发达国家水平靠拢,出海进程显著加快;长期来看,中国将从仿制药大国向医药创新大国转型,创新药定价回归市场,实现“谁创新、谁受益”,打造具备全球竞争力的药品价格体系。
金春林同时提示,新政落地仍面临三大现实挑战:一是企业自评表如何科学量化“真创新”,避免伪创新套利;二是商保支付体系能否成熟落地,承接高价创新药支付,形成医保之外的“第二支付战场”;三是各地挂网价格是否存在隐性天花板,区域价格壁垒亟待打通。
从控费优先,到兼顾创新、可及、公平三元平衡,9号文重构了中国医药产业的底层逻辑。未来,药企比拼的不再是单纯价格,而是临床价值、证据体系与价值叙事能力。医保谈判2.0时代,中国医药产业正式迈入高质量创新发展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