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专题
消费维权警示
315
本系列聚焦当前消费领域七个重点痛点领域,涵盖涉老保健品虚假宣传、预付式消费风险、未成年人网络消费乱象、医疗美容陷阱、直播带货虚假宣传、装饰装修定制产品乱象等热点问题。每期深入剖析违法行为表现形式、法律依据、典型案例,并提出消委观点与维权指南,旨在提升消费者风险防范能力,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第四期
医疗美容 “美丽陷阱”
——“危整形”背后的欺诈与风险
痛点领域

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美项目、医美机构虚假宣传与资质造假、“医美贷”金融陷阱、价格不透明与效果欺诈等领域。医美具有明确的医疗属性,但其乱象常将其包装为普通消费,不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还破坏医美行业市场秩序,是当前消费领域亟待规范的重点问题之一。
表现形式
“黑医美”场所与人员。生活美容院、工作室等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注射、激光、手术等医疗美容项目;操作者无相应医师资质,属于非法行医,存在极大安全风险。
“虚假宣传”制造美丽幻觉。使用“AI换脸”“案例对比”等虚假广告,宣称“百分百安全”“无痛无痕”;将有严格适用范围的医疗器械,夸大宣传为能治疗数十种疾病,误导消费者。
“低价引流,术中升单”。以远低于成本的价格广告吸引顾客,术中则以“材料更好”“基础太差需加项目”等为由,逼迫消费者加价,构成价格欺诈与强制交易。
“美容贷”陷阱。与非法金融机构合作,诱导消费者办理高息、隐蔽条款的分期贷款,甚至在消费者不知情或未充分告知的情况下办理,加重消费者经济负担。
具体违法行为及法律依据

典型案例
【类型:非医疗机构超范围宣传案】某地某养生馆在店内海报上,宣称其“阴阳五行经络仪”能“对辅助治疗心脑血管疾病有奇迹般功效”,将普通产品宣传为具有广泛医疗功效的设备。消委组织接到投诉后,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依法责令该养生馆停止虚假宣传、消除影响,并对其予以处罚。
【类型:生活美容院非法注射案】多地查处生活美容院使用来源不明的“美白针”“溶脂针”为顾客注射,造成严重伤害。消委组织在接到相关投诉后,协助消费者收集证据,联动卫生健康部门查处非法行医机构,依法为消费者争取赔偿。
【类型:医美机构虚假宣传被罚案】医美机构在各大平台投放广告,使用患者术前术后对比图,但实际使用案例作假,或隐瞒手术风险、夸大恢复效果,被市场监管部门以虚假广告处罚。消委组织持续关注此类乱象,推动医美机构规范广告宣传。
消委观点
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美行业消费投诉数据,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医疗美容本质上是医疗行为,而非普通服务消费,其核心特征是医疗属性,安全是首要前提。当前医美行业乱象的根源,在于部分经营者将医疗行为过度商业化、娱乐化,淡化其内在的高风险,忽视消费者安全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为规范医美行业秩序、保障消费者安全,本会提出以下主张:
重申医疗属性,严守安全底线。任何侵入皮肤、具有创伤性的医美项目,都必须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正规医疗机构内,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合规医师操作。生活美容机构“跨界”开展医美项目属于非法行医,本会坚决支持卫生健康等部门依法予以整治,切实防范医美安全风险。
推动广告宣传真实科学。医美广告必须真实、合法,严格遵守广告法相关规定,禁止使用绝对化承诺和误导性案例,不得夸大产品或项目功效。对于将医疗器械功效扩大宣传、虚构医美案例等行为,本会将积极收集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推动医美行业规范宣传行为。
引导消费者树立风险意识。消委组织将持续开展医美消费警示宣传,引导消费者明确医美的医疗属性,在选择医美服务时,优先关注安全与资质,主动核实机构与人员资质,将“知情同意”落到实处,理性看待医美效果,摒弃“盲目求美”心态,用理性、安全的消费理念为自己的健康与美丽负责。
维权指南
“三查”验明正身。一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科目应有“医疗美容科”,确认机构具备合法资质;二查医生《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并确认执业范围包含医疗美容相关科目;三查药品器械,确认其为“械”字号或“药”字号正规产品,主动核实产品来源与资质。
理性看待宣传。不相信“零风险”“无疤痕”等绝对化承诺,对医美前后对比图保持审慎态度,要求医疗机构提供医生过往真实案例,充分了解项目风险、恢复周期及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签订详尽合同。务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明确手术项目、所用材料品牌型号、价格、双方权利义务、风险告知、术后注意事项及医疗纠纷处理途径。对术前告知同意书,务必逐条阅读理解后再签字,主动维护自身知情权与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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