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早7时左右,北京丰台区一在建工地发生火灾,消防部门接警后迅速到场,发现明火已被工地微型消防站人员扑灭,无人员伤亡。

经调查,火灾系两名工人焊接作业时火星掉落至基坑底部,引燃下方堆放的可燃建筑材料所致。两人虽进行了动火报备并准备了灭火器,但未及时清理或苫盖可燃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两名违法行为人因未履行清理、苫盖可燃物义务导致火灾,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动火作业前须清除或覆盖周围可燃物
高处作业应采取接火盆等措施
并配备灭火器材、专人看护
遇5级以上风力应停止露天动火作业
严防火星飘落引发火灾
各施工企业及现场动火作业人员
应当制定并落实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实施严格的火灾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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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登录京通“企安安”进行线上备案,报告动火作业位置以及动火人、看火人等信息。
02
加强动火期间安全防范措施,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区与非施工区必须进行防火分隔,动火作业现场要专人看护、清理可燃物、配备消防器材。
03
落实动火作业视频监控,通过配备固定摄像头或使用手机等方式,对动火作业实施全程视频记录。
施工动火作业报备流程↓↓

单位(场所)施工动火作业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违法违规施工动火作业
“五停工”“两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