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经开区财政金融局围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持续深化制度创新,系统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着力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推动国有资产管理迈向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新阶段。
两个办法科学划分了各部门单位的资产管理权限。按照资产原值和重要程度实施分类分级审批,差异化设置资产处置、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不同情形的审批流程。通过分级授权管理,进一步压实部门主体责任,既确保重大资产事项的严格管控,又提高日常管理效率。
两个办法明确资产处置和使用具体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和操作要求。着重要求资产处置应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资产出租须公开招租,并以评估价为底价,确保操作过程阳光透明,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
两个办法明确规定资产处置收入和有偿使用收入必须按规定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将资源优势转化为财政收益。同时强化“公物仓”管理,对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的资产实行集中收储、统一调剂,有效减少重复购置和财政浪费,提高存量资产的利用效率。
经开区财政金融局将以此为契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督导各部门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并会同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切实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