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5年岁末临近,全国大部分地区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已进入尾声。对于尚未完成缴费的人而言,这不仅是一次常规的年度缴费提醒,更关乎未来一年乃至更长时间内能否及时、充分地享受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带来的好处。一旦错过集中参保期,将面临多面损失。
一次住院报销,远超20年保费储蓄收益
从2003年“新农合”建立时每人10元的缴费标准,到目前每人400元的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财政补助也从2003年制度建立之初的20元,已提高到现在的700元,增长了30多倍,医保的“含金量”越来越高了。若因疏忽或误判而错过集中缴费期,将无法获得这700元(因地区而异)的国家财政补贴。
有人觉得,“没生病医保不就白交了。”其实不然,居民医保每年缴纳400元,是以“小钱”撬动更大的资金“保障池”。此前国家医保局有关司负责人就居民医保参保答记者问表示,有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居民医保参保人的次均住院费用为8129元,以报销比例70%计算,住一次院医保平均报销5690元;假如居民将2003年至2023年连续参保个人缴纳的保费进行储蓄,按年利率5%计算复利,到2023年本金和利息共3343.1元。 也就是说居民住一次院后医保报销的金额,就远超将连续20年个人总保费进行储蓄的收益。
还有人抱持“年轻身体好,暂时不交也无妨”的心态。然而,健康从来不是可以预设的常量。人吃五谷杂粮,谁也不能保证从来不生病。疾病风险的不确定性和偶发性,是谁也无法掌控的。 而且从中青年住院率数据看,除了15-24岁年龄段低于10%外,其他年龄段均在10%以上。次均费用均在7000元以上,最高费用甚至达到几百万元。医保其实是一种保障,更是一种底气,千万别“书到用时方恨少”,到时候花的可不是这小小的400元了。
此外,还需警惕一种误区:“等我生病了再交医保也来得及。”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从2025年起,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和中断缴费人员再参保都会有等待期,至少3个月。等待期就是交了钱要等3个月才能报销,3个月期间发生的费用不能报销。而且,每多断一年,会增加一个月的等待期。我国充分发挥基本医保互助共济、风险共担的功能,其实只要您按时参保,政策对您不仅没有任何影响,还有连续参保奖励。
交了医保有哪些好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一览
那么,按时参保究竟能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保障?目前,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体系已日趋完善,城乡居民参保后可享受以下医疗保障福利待遇:
1.普通门诊待遇保障明显增强
居民医保在制度建立之初,就普遍建立普通门诊统筹,主要保障参保人按规定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随着时间的发展,报销比例也在提高。比如,安徽省蚌埠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和单次报销限额,基本医保基金报销比例为6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180元。
也有地方将门诊慢特病也纳入到普通门诊当中,如北京市没有对“慢性病”单独设置医保报销政策,像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都是纳入普通门诊治疗,北京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门(急)诊封顶线5000元,住院封顶线为25万元。
2.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持续扩大
除普通门诊统筹外,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慢性特殊疾病被纳入医保保障范围,全国多地已将慢特病种类增加至60种,涵盖了尿毒症透析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肾损害、高血压病(Ⅱ级及以上)等多种重大疾病。相比普通门诊,慢特病门诊报销额度更高。
截至目前,全国所有医保统筹地区作为就医地均能提供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等 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医保直接结算服务。
以童先生的老家扬州为例,当地医保对“门诊慢特病”每年有2000元额度,童先生在上海看一次病如果花300元,就可以报80%,也就是240元。在额度用完后,再去走普通门诊通道。一般来说,上海市普通门诊在外省市看病通常有报销限额,但如果备案为特殊的门诊慢特病,这个限额会大大提高。比如像恶性肿瘤这样的重病,限额可能提高到50万左右(各地政策不同),报销比例一般也能达到70%到80%左右。
3.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从无到有
以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对未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但需采取降血压、降血糖药物治疗的“两病”参保患者,降血压、降血糖的药物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目前,部分地区已将“两病”定点医疗机构拓宽到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4.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升至约70%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报销。从报销比例来说,我国居民医保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新农合”制度建立之初的30%-40%左右,提高至目前的70%左右。
5.大病保险提供第二重兜底保障
大病保险制度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对参保人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一项制度安排,大病保险制度对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参保人员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大病保险不需要额外缴费,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均可自动享受(无需额外缴费)大病保险,这是附加在基本医保框架内的第二重保障。
大病医保实行的是 “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各地市根据当地情况报销的比例和起付线也有所不同。比如2024年北京市“大病保险”起付线为30404元,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累加超过5万元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上不封顶。上海市则是不设起付线,但限制病种范围。最高支付限额63万元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其中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2%;最高支付限额63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
对于特殊困难群体,大病保险还有额外的倾斜政策。比如,对于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等困难人群,其大病医疗保障起付线标准降低50%,各费用端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
此外,为进一步激励长期参保、增强保障连续性,国家持续完善政策机制。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当年没有享受报销的,第二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
别错过了集中参保时间,待遇享受有等待期
一般来说, 每年的9月-12月是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的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大部分地区将集中缴费期截止日期设置为当年的12月31日,但也有地方将时间延迟到次年2月底。
比如2026年度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至2026年2月28日。参保人员在集中期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2026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26年1月1日后参保不能补缴2025年保费(新生儿除外)。
为了维护医保事业可持续发展以及广大参保群众享受医保待遇的公平性,去年8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总之而言,参加医保就是患病的时候看病有保障,无病的时候图个心安有底气,不要觉得缴费了却没得病吃亏了,一旦生了病,没医保可不行,到时候可不是小小的400元了;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及时参加医保就是最好的选择。
作者 | 不知
来源 | 中国医疗保险
编辑 | 刘莹 刘新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