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不再是孤岛,再没有什么“灰色地带”能被容忍。
撰文|一票人马
进入6月,医疗、医药界两位重量级人物被查,临床试验抗癌药流入市场风波,国家药监局、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文,奖励药企内部“吹哨人”,医保局发布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升级版。
如果说以往的合规治理仍留有缓冲余地,那么上周起,医药产业已正式步入“圈中圈、套中套”的高压监管新纪元。
外圈,国家医疗反腐的大主线贯彻其中;
中圈,从研发上市、生产质量到购销,以生产、流通、价格为轴心,从医疗、医药到医保,“三医”主管部门对医药产业与集采秩序进行精准治理。同时,证监部门强化IPO穿透式审查,对药企上市融资实施全链条把控。
360度无死角的“面状构网”,紧盯内圈——企业与员工行为。对应地,企业内部唯有打好自己的硬功夫。
因为已经没有任何“违规”空间。
“医药购销合规大网”全面收紧
如果说,此前国家医保局在招采信用评价、“四同”药价治理等机制中,以及国家卫健委牵头14部门发布的《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里,分别在医药购销各链条布设监管节点,是以“价格治理”为锚对症下药。那么此次《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的发布,则是将所有已有制度和治理动作串联起来,正式编织出了一张结构严密、环环相扣的合规大网。
这是一张规则层层套叠、条款上下穿透的监管之网:
从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再到企业员工个人;从法院判决、税务查处、审计移送,再到医保系统认定与价格监测预警。所有“与价格与采购相关”的行为链条、所有“可能扰乱市场秩序”的节点,无论起始于哪个监管口径,最终都将归入这份信用规则的裁量范畴之内,并且落到药企“赚钱”的实处, 共同释放一个信号:制药企业违规,就会被限制“赚钱”。
因此,本次修订中,失信等级看似被压缩成了“失信”“严重失信”“特别严重失信”三档,但规则中的“积分制”“系统化”特点,使处置力度与违规程度形成了更精准的梯度匹配:
设置跨地域、跨层级的“累计”机制——全国范围内累计三次“失信”即升为“严重失信”,省级层面累计三次“严重失信”即升为“特别严重失信”。
同步下调违规行为门槛,其中商业贿赂行为累计金额只需达1万元,即构成“失信”。
从“失信”到“特别严重失信”,处置措施轻则提示风险,重则对涉及企业所有产品“封杀”。
值得一提的是,制度对一些典型行为进行“顶格处置”:在国家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中,只要企业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无论金额大小、后果如何,一律评定为“特别严重失信”,并触发最严厉的处置—— 中止其所有药品和耗材在相关省份的挂网、投标资格,涉案产品全国禁投。
不仅如此,文件还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 医保局将以此信用机制为枢纽,实现各监管系统的信息共享互通——无论信息来自法院、市场监管、审计,或是税务与医保部门,只要该案件涉及药品价格或招采违规,都将作为医药价格招采信用评价的事实依据。
可以说,这是一套以信用评价为前置机制,用成本可感知、后果可量化的方式,将合规变成企业的底层运营逻辑。
不过,新制度虽然“更严”,但并非“一刀切”或“只惩不教”。
新版文件同时设计了阶段性、选择性纠正机制:在预评价通知下发后,企业可通过限期整改、降价剔除虚高空间、退还不当收益、提交合规报告等方式,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避免正式评价。对于真正愿意对标制度、调整行为的企业,监管保留了宽容窗口——让合规成为一道可以自建、自修的护城河,而非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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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合规大网”精准覆盖
就在医保局升级信用评价制度的同时,产业链条中的另外一环,也迎来升级:国家药监局会同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政策聚焦药品医疗器械领域质量安全治理。
这份公告被称为药企、械企“吹哨人”奖励制度,公告不仅明确了对内部举报人的奖励标准和保护措施,更首次系统构建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内部举报的长效机制。
这意味着,监管重心,开始从“外部督查”向“内部治理”倾斜,药械质量安全合规进一步升级了。
由内而发的主动纠偏机制,无形中驱动企业建立“内部自查与问题化解”流程,推动合规从末端补救转为前端预警,让内部治理成为药械质量安全监管信号最先响应的地方。
当然,这一举报奖惩机制驱动内部风险转化为外部监管力,举报属实者,可获最高百万奖励,构建合规激励机制;同时,严惩恶意举报,确保制度运行效率不被滥用。
回溯药监部门近两年的各项举措,这并不是一次孤立动作,而同样是国家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织网式”治理思维的体现。
MAH药品上市许可持证人制度的责任闭环不断加强,MAH必须对委托生产质量承担主体责任,驱动企业由“授权式松监管”走向“全过程责任锁定”;《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质量安全责任实施细则》等政策,将批生产记录、物料放行审批、质量管理人资质、年度合规审计等写入监管底线;药监部门的核查从“突击性”走向“制度化”,药监局将临床试验真实性核查与生产数据一致性评估纳入例行工作,企业被要求“随时合规、随地备查”……
如今,以内部举报制度为突破口,药监系统正在从源头到流程、从上市持有人到生产工厂、从日常合规到突发应对,环环相扣,编织出一张密实的“生产端质量安全合规的大网”。
回过头看,这些机制既相互独立,又形成链式耦合:员工举报触发审查、审查依赖数据溯源、数据验证倒逼制度落地、制度落实强化持证责任……每一个机制既是抓手,又是下一环节的前置条件。
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原本碎片化的质量监管整合为制度化、流程化的治理网络,从过去“检查一次、整改一次”的事后治理模式,转向了实时监测、动态调控的“常态化合规”。
这不仅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流程标准,也意味着医药行业正步入“以质量为王”的竞争时代。 合规从边缘流程走到核心战略,企业必须在制度中找准坐标,在体系中构建能力,才能在这张“生产端合规大网”中穿行有度。
整体可见,又是一个医药合规穿透治理的拐点年。
从医保局主导的招采信用系统,到药监局推动的内部监督激励,再加上国家医保局明确提出“评价处置原则上穿透至上市许可持有人”“穿透”二字直接释放出明确信号:国家对医药产业合规体系的建构,已然跳出“点状治理”,转向“面状构网”。
以生产、流通、价格为轴心,环环相扣,彼此印证,最终指向“产品为王”的产业逻辑重塑。甚至在资本市场,因违规被证监会处罚、或涉刑事案件进入司法程序者,亦可能被医保系统认定为“失信”,影响其产品在地方挂网招采中的市场准入。
对应地,企业唯有在这个“合规图谱”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真正构建“全生态”合规治理能力,才能全生态合规中,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健康运营。
一审| 黄佳
二审| 李芳晨
三审| 李静芝